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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往届赛事] 民歌分类--按形式和作用
《民居》刘一睿 11岁 选自《少儿画苑》国际少儿书画大赛
作品产生之后,随着时代和历史的变迁,不同环境下的歌唱家们对作品都有不同的理解,在演唱(再创造)中,既要忠实于原著,又要在表演中更深层地展示演唱者的个人风格和艺术追求,这就要求我们在对作品的再创造中遵循一定的原则和把握一定的技巧。
一、诗与乐的高度结合 从诗的角度看,民歌具有紧贴人民生活、主题明确、形象鲜明、感情真挚的特点。民歌的歌词篇幅短小、通俗易懂,属歌谣体;一般句式整齐、押韵、平仄不严;以七字句为多,兼有其他句式,在结构上以两句体、四句体为多。民歌的作者在短短数句歌词中运用比喻、比兴、对比、夸张、叙事等手法,使主题思想得到鲜明突出的体现。
由于我国民族众多,各地区的民歌的音乐风格各不相同,演唱的民歌也独具特色,自成一派。例如朝鲜族民歌,音调和节奏大都和轻盈飘逸的舞蹈动作紧密结合,节奏系属于三拍子体系,如3/8、3/4、6/8,且装饰音很多,常以滑音、喉音等来装饰曲调,形成特殊的民族风格;又如新疆民歌,节奏性很强,有的具有舞曲特点,有的则抒情,慢时则又深情婉转,富于细腻表情,如《阿拉木汗》、《玛依拉》等。因此,多了解各民族的民歌音乐风格及特征,才能为我们民歌艺术表现力的再创造提供有力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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